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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推进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来源:  发布日期:2013/1/11  点击次数:1044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海盐县局四项措施,积极推进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以制度建设促进诚信体系建设。海盐县局一直将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今年联合县人力社保局、县工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海盐县药品零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从药品从业人员管理、药品购销存管理、非药品管理、企业荣誉称号管理、医保定点药店管理、药店信用管理等六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促使药品零售企业牢固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合法诚信经营。

    二是以双向承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今年召开了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大会,会上与全县132家药品零售企业签订诚信经营双向承诺书,进一步健全了监管部门和企业互相监督机制,强化监管部门和药品零售企业的责任意识,有效推进企业诚信机制建设。

    三是以加强监管巩固诚信体系建设。以上年度信用等级低的药品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储存养护、处方药销售等内容。201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04人次,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493家次,立案查处26起。

    四是以药品信息助推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市局部署,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为原则,在全县药品零售企业中全面推广数字化监管。安排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和软件具体操作人员等150余人进行讲课,指导企业开展数据上报。目前,海盐县3家药品连锁企业,132家药品零售企业都已纳入了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实现了对药品进销存实时查询、查控。



转摘自: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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