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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新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12年1月5日,光明新区召开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会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及光明新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新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发挥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试点优势,有效整合质量监管和行政执法资源,积极探索新区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着力打造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配合、公众参与的质量监管新格局,切实解决政府质量监管缺位、错位和不到位问题,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工作机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光明新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总结了上一阶段规划试点工作的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指出 2013 年是基础建设年,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规划实施和试点工作。着手推动基础性工作:一是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成效,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补充质量监管体系方案;二是推动质量监管执法改革试点,完善质量监管综合执法机制,建立部门执法快速联动机制;三是推动建立统一的消费投诉举报体系;四是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质量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工作。
会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对光明新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十大建设项目进行了解剖分析,包括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服务质量体系、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强环境质量监管体系等十大项目,同时对各成员单位提出了精心筹划、重点建设、全面推进、巩固提升的总体要求及四项基本原则:一是转变职能,突出重点。进一步明晰政府在质量监管工作中的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安全标准、环保标准、能耗标准、技术标准的导向作用,加强对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监管,提高政府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民生质量安全。二是部门协作,合力推进。注重相关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营造公平有序的企业生产环境。注重建章立制,完善法规政策,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建立质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三是以打促建,打建结合。加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与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的衔接,认真总结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推动构建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四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两建”工作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总体部署,统筹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细化体系构成和主要内容,明确阶段性目标,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会议高屋建瓴、整体部署新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初步构建了“点”(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试点)、“线”(五年规划时间线)、“面”(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在试点后全面铺开)深度结合的质量监管体系建设“理论地基”,为下一步工作的稳步开展奠定基础,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基本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公众参与的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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